为推动学校战略落地,进一步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高级培训中心职责调整如下:

一、负责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通话语言测试站、成人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的管理;

二、负责学校各类学历提升培训和非学历培训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包括专升本、本升硕、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

三、负责学校各类场地资源在非教学时间的调配及管理,包括各类政企考试业务、内训业务、活动开展等;

四、负责与外部培训机构合作业务的洽谈、引进与推广;

五、负责学校公共机房的管理及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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