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党委组织部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组织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任务,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中心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考核、评优、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筹办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做好上级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全校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组织完成党内统计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4.负责“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对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6.负责开办业余党校,做好全校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各分党校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7.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初步审查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和校领导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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