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党委学生工作部设在学生发展处,与学生发展处合署办公。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主管教育部门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制订学校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并检查分院、青年社区学生工作,定期总结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开展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和相关舆情研判工作,积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区工作模式改革创新,拓展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开展优秀学生、美德青年等评选、表彰、宣传工作。

3.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管理与考核。指导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文件、活动方案的制定、修改、执行、检查工作。

4.负责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发展学生党员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审核把关。指导团委开展团建活动,组织社团、社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5.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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