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党委教师工作部设在人力资源部,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主管教育部门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师德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等评选、表彰、宣传工作。

3.负责协调分院、职能单位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教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对发展教师党员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审核把关。

4.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教风评价,指导分院、职能单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用、培育、考核、晋升、评优、解聘等各环节全过程。

5.负责组织开展师资思想政治培训。制定全校教师思想政治、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文件和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培训计划。

6.负责做好教师党建工作,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7.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