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征兵报名工作,高标准完成上级赋予征兵工作任务,确保今年“一年两征”任务圆满完成。根据雁塔区武装部征兵工作要求,我校2022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开展,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报名时间
1.男兵:2021年12月1日 至 2022年8月10日18时;
2.女兵:2022年7月1日 至 2022年8月10日24时。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
二、应征报名对象
(一)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二)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三、兵役登记方法以及报名方式
各适龄男性学生依托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填写兵役登记信息。已参加兵役登记且有意愿进行2022年参军报名的同学点击“应征报名”继续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网上应征报名就完成了。
参军任务既可以选择户籍所在地,也可以选择学校所在地。从学校入伍学生,应征地填写: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欧亚学院。
四、参军优待政策
(一)参军政治荣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涉及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法自2021年8月1日施行。
②《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对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
③全面落实挂“军属光荣”牌、立功受奖上门送喜报活动。
④批准入伍的高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在学校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晋升士官的复学后,在陕西省“三好学生”评选表彰中优先评选,不受名额限制,颁发荣誉证书。
⑤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复学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10分。
⑥高校在综合奖学金(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评先、实习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在就业创业方面优先推荐和扶持。
⑦定向培养生服兵役义务优先。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含企业委托培养)高校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新生)符合征集入伍服现役条件的,应当按照《兵役法》等法律规定,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服义务兵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协议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参军入伍。
(二)入伍学业保障
①高校召开大学生入伍欢送会,为其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度。
②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③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班学生参军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对2022年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在服役期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院校发给学位证书。对2022年上半年入伍的高职(专科)、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可免毕业实习、论文答辩,高校颁发毕业证书。
(三)退役复学升学
①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退役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根据本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②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前正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优先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④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安排8000人以内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下达。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环节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落实加分政策,高校也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⑤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入伍经济优待
①部队发放津贴。以部队发放金额为准。
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生2500元/月,高中生2000元/月。如果应征地所在区(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优待金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由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八一”前发放。
③“高原条件兵”奖励金。审批定兵是“高原条件兵”参军入伍的,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由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起发放。
④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学生每学年提交一次申请材料,高校统一审核汇总上报,通过省级资助部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次年,财政部审核通过后下拨资金,由高校支付到大学生士兵指定帐户。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注:具体资助政策学生可向所就读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具体咨询。
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部队按每人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补助;
⑥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本省接收的自主就业城乡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的经济补助金为退役时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应当在士兵退役翌年7月底前由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兑现。此项经济补助金西安主城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在3万元以上。
⑦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由军队财务部门在其退役时一次性算清,转移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计入个人账户。
⑧部分区(县)和高校还制定参军入伍经济奖励、返校应征食宿、路途补助等政策。详情请到区(县)征兵办公室和高校征兵工作站咨询。
(五)退役就业保障
①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兵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适当放宽,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可面向反恐特战等退役士兵招录。县以下一线执法职位、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招录,应拿出一定名额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退役残疾军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的专设公务员招录职位。
③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可享受加分优惠: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③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入伍时,可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的各项待遇。
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选择接受1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⑥消防救援岗位放宽招录条件:着眼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面向退役士兵开辟专门通道,单列专项计划招录,数量不少于年度消防员招录总规模的三分之一。紧贴退役士兵实际,兼顾消防救援职业特点,放宽招录条件,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24周岁,原在部队从事通信、防化、航空、潜水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优先招录中共党员、立功受奖人员、烈士遗属。录用后,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按有关规定确定衔级职级和工资待遇。
(六)创业扶持
①创业补贴:
退役军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营6个月以上,按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退役军人创办军民融合企业,鼓励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参与国防建设。
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在国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军民融合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
对列入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金额给予配套,最高资助1000万元。
支持退役军人创办的军民融合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300-1000万元的支持。
对退役军人创办的民营企业承担军贸出口生产任务项目的,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贴。
②创业贷款: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者(包括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其自筹资金不足的,且有一定偿还能力,可以向项目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担保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③减免税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六)军队考学提干晋升军士
①士兵考学。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含上半年入伍可以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班学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军队体检合格,个人历年的考核结果和年度军事训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②保送入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大学生,入伍当年正常毕业且取得学历学位的符合提干学历条件),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保送入伍其他有关条件。
③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入伍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并符合提干有关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优先推荐提干,中国共产党党员;“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相关专业毕业的;所学专业为军队建设急需要的;担任过建制班班长半年以上(截至当年6月30日);专业技术尖子;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体育运动队骨干。
④选取各级军士。应当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选取军士相关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大学本科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可以取得毕业证的本科毕业班学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直接选取为中士第二年(与同年入伍本科直招士官军衔等待遇级相同),专科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可以取得毕业证的专科毕业班学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直接选取为中士第一年(与同年入伍专科直招士官军衔等级待遇相同)。初中毕业直接考入五年制大专院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最后2年计为大专学制时间,首次选取为军士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大专学制的2年视同服役时间,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直接选取为下士第三年。
⑤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提前选取军士。
详细参军优待政策请登录“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征兵”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到区(县)征兵办公室、高校征兵工作站现场咨询。
四、责任追究
(1)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或者有妨碍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无法办理入学。根据陕西省军区和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陕司(2016)15号文件精神,秋季入学报到的陕西籍大学新生和正在高中阶段学习符合服兵役的学生,入学必须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实施联合惩戒。陕西省《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凡当年 12月 31 日前年满 18 周岁男性公民,不依法进行兵役登记且拒不改正的,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将不能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限制升学出境,影响个人贷款和考取行业从业资格证,列入履行兵役义务失信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社区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法》等兵役法规,站在依法履行国防行政职责的高度,坚持大事大抓,务求工作落实,为年度征兵和完善国防动员潜力数据提供坚实基础。
2.深入宣传。请各社区广泛宣传兵役登记制度,动员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男性学生参加兵役登记,有意愿的同学可参加应征报名。引导学生认识到参加兵役登记不等同于应征入伍,没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也必须履行法定登记义务,讲清兵役登记和报名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联系。
同时,向广大适龄青年讲清依法进行兵役登记是《兵役法》明文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必须之举,是国家掌握人民武装动员潜力的现实需要,不论是否有参军服现役的意愿,都应该做到应登尽登,对拒绝登记,据不履行兵役义务的,坚决依法惩处。以往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同学,可在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更新至2022年。往年未参加兵役登记且符合登记条件必须进行补登。
3.报名后自行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简称“预征表”)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预征表主要经历栏中,填写阶段为小学至大学,要求字迹工整,不能涂改。所在社区辅导员对学生本人在校期间表现以及文化程度进行鉴定签字后,学生本人到所在院系加盖分院行政公章。
4.有意向参加2022年征兵报名的同学,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西安欧亚学院征兵工作站咨询电话:029-88738280
西安欧亚学院2022年征兵报名咨询QQ群2: 717599679
西安欧亚学院2022年征兵报名咨询QQ群3: 779296265
备注:以上征兵群只能添加一个群,统一接受相关通知,了解相关征兵进程。
西安欧亚学院征兵工作站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