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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8-04-17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毕业信息确认并签订还款承诺。截至2018年3月22日,我校2018届毕业生中共有1086名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总金额达2045.43万元。为促进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现就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确认和签订还款承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贷款毕业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后,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8位数生日,修改初始密码后遗忘的学生,请重置密码。

        (二)学生登录系统后,进入“个人信息变更”,按要求逐步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特别是个人基本信息、QQ号码、电子信箱、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填写,最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提交。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复核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信息确认。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未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的学生,将会直接影响学校对贷款学生的审核提交工作。

        (四)各青年社区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还款承诺书,还款承诺书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档保存5年。

        二、注意事项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和签订还款承诺的工作必须在6月15日之前完成,贷款毕业生收到通知请及时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和签订还款承诺,贷款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学校将对其贷款信息确认和签订还款承诺情况做最后核实。

        (二)学生未来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时请及时登录学生系统进行修改。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与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老师联系咨询。

        (三)根据合同约定,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行承担利息,毕业后第4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最长还款年限为“学制+13年”。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贷款学生需提前5天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学生也可在毕业当年8月份之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若成功办理,则不需承担毕业后的利息,鼓励学生在毕业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四)提前还款的学生,需于每月(11月除外)1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还款申请,并于15日前将还款资金充值进学生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没有按时还本付息的学生信息将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到学生今后的经济、信用行为(如就业、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等)。同时,对于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同样要进行毕业确认。变更个人信息时,需由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原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就学信息”栏目中“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专业科目类别”“学历”“学制”“毕业日期”“学号”等要如实填写所考取学校对应的相关信息,其中“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不要填写简称。若不能按期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工作,在继续深造期间的贷款利息将由个人承担。

        (六)如因填写学籍信息有误导致虽未毕业却列入毕业名单的学生,以及因休学等原因延长学制的学生,均可凭学院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在7月31日前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七)在生源地农村信合贷款的毕业生请与当地资助中心保持畅通联系,并按照其要求及时履行还款手续。

        三、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已纳入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资助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毕业生还贷情况将直接影响我校学生申请贷款的审批率。各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及时告知每位贷款毕业生本人按时进行毕业确认和还贷,保障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的顺利开展。



        西安欧亚学院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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