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9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经过前期的团支部推荐、社区和分院之间的互审,第三青年社区分党委本期的发展对象人员已经最终确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第三青年社区分党委将于2019年5月29日—31日在南A-301教室举办为期三天的发展对象培训,培训要求如下:
1. 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2. 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
3. 做好培训期间的个人分享;
4. 按时参加结业考试。
第三青年社区分党委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