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整合资源 创造价值
使命:完善校友服务体系,为广大校友搭建服务与合作平台,促进校友和母校发展共赢。
目标:为广大校友提供高质量服务以支持校友会发展。
西安欧亚学院校友会(Alumni Association of Xi’an Eurasia University)是学校与校友之间沟通交流的信息桥梁。校友会紧紧围绕“共谋母校发展,共享个人成长”的口号,不断开发校友服务内容和完善校友服务体系,为广大校友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校友会通过成立分院校友会、区域校友会、行业俱乐部等形式的校友组织,建立校友之间的关系网络并通过开展校友值年返校、校友联谊、校友主题沙龙等形式的活动,加深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间的联系,促进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间的互动与合作,助力校友事业的拓展与发展。同时建立校友会品牌在广大校友群体中的口碑与影响。校友会借助微信、微博及官网等多媒体宣传平台,向广大校友传播母校动态。希望通过校友资源的整合与开发,最终实现和校友之间的发展共赢,为母校成为“最受尊重的私立大学”贡献力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本会定名为西安欧亚学院校友(总)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西安欧亚学院校友(总)会是由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全国性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加强联系,增进友谊与合作,促进母校的建设与发展。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下设分院校友会、区域校友会、行业校友会及俱乐部组织。
第七条 本会会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南段西安欧亚学院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西安欧亚学院校友(总)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与情况交流;
二、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建设发展作贡献;
三、促进校友间、校友和母校间的科技合作、文化交流等;
四、组织联谊活动;
五、协同并支持分会开展工作;
六、建立并推广校友品牌形象;
七、建立校友基金;
八、编辑、印刷校友刊物;
九、策划并制作校友纪念品;
十、参与有助于国家、社会、母校、校友发展的各类事业和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本会采取会员制。
第十条 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西安欧亚学院校友。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均属西安欧亚学院校友:
(一)在西安欧亚学院学习过的各种学历层次(包括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进修生、成人教育学生、预科生等);
(二)在西安欧亚学院任教、任职过的教职工、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及校董事会董事等。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并填写登记表;
(二) 通过校友总会审核后,颁发批复文件,即为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校友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质问、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可申请母校学历提升等相关教育服务项目,可享受相关项目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可免费参加校友职业发展大讲堂,与业界精英、专家学者等权威人士直接对话;
(六)可长期免费使用母校为校友开通的电子邮箱,享受母校提供的职业发展信息;
(七)可享受免费停车、图书馆阅览、校内婚纱照拍摄场地支持;入住宾馆、租用体育场馆与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校友会章程,积极维护母校的声誉;
(二)执行校友会决议并努力开展工作;
(三)维护校友间的团结合作,促进校友之间的沟通交流;
(四)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并完成交办的工作;
(五)及时更新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会员信息;
(六)协助本会筹集资金,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五条 对违背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由秘书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友总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校友总会设会长1名,主要负责指导并监督本会工作。副会长1名,主要负责沟通、协调理事会资源和统筹规划并支持秘书处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校友总会会长兼任,主要负责统筹并决策理事会资源和事务。
第十八条 设副理事长若干名,主要负责规划和管理理事会,协同理事长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理事会成员若干名,主要由秘书处秘书长、区域校友会会长、行业校友会会长、俱乐部负责人、各二级分院校友会会长组成。理事会成员均负责统筹协调各分会制定和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校友总会下设秘书处,其中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主要负责日常执行校友总会和理事会与校友有关的建设、服务性工作。现由西安欧亚学院校友与基金与基金发展中心承担该职责。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制定、修改总会章程;
2、讨论决定总会的重大问题;
3、选举和罢免本会负责人;
4、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工作事项;
5、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6、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西安欧亚学院校友总会秘书处的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并统筹各分会制定校友总会年度工作规划;
2、组织落实并支持各分会开展各项工作;
3、协调校内资源,做好校友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与落实;
4、全面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5、协调处理一切与校友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 校友总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由西安欧亚学院校领导担任。副理事长由各分会推荐或提名产生。各分会会长由校友推荐、投票或自荐三种形式,经校友总会核准后产生。
第二十五条 校友总会每届任期为5年,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一般任期不能超过两届。
第二十六条 校友总会每年应召开一次理事会议。研究重大问题或决定重大事项,须有1/2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开会,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校友的自愿资助或捐赠;
(三)西安欧亚学院或其他团体及个人的资助;
(四)业务活动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专款专用,限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规范的财务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担任财务工作,严格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会严格按国家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经费,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资产。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与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会在遇到不可抗拒的困难等原因必须终止活动时,由总会提议,理事会表决,同意终止,并由理事会签署有关文件后,即可终止本会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欧亚学院校友(总)会。
第三十六条 各分会参照本章程执行。
秘书处1、负责制定和修订校友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校友资源的建设、更新及管理等工作; 3、负责校友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4、负责学校校友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校友活动的规划、组织及实施等活动; 6、负责校友服务专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及督导; 7、负责校友品牌建设、管理及推广等工作; 8、负责校友业务的规划、拓展及合作等工作。 | 分院校友会1、负责制定分院校友会发展规划及实施; 2、负责分院校友活动的策划与开展; 3、协助校友(总)会开展工作; |
区域校友会1、负责制定区域校友发展规划及实施; 2、负责区域校友会活动的策划与开展; 3、协助校友(总)会开展工作; | 行业俱乐部1、负责制定行业俱乐部发展规划及实施; 2、负责行业俱乐部活动的策划与开展; 3、协助校友(总)会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