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战略发展需求,为推进学校开放办学,充分发挥应用型高校社会服务功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反哺学校教育教学,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科研处“纵向项目中心”和“横向项目中心”的业务职责进行调整,并成立“社会服务中心”,各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一、纵向项目中心
(一)负责纵向项目、科研平台与团队、科研成果奖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制(修)订;
(二)负责组织各类纵向项目的培育、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转化;
(三)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与团队的培育、建设及管理;
(四)负责纵向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
(五)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管理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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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科研成果奖项的培育、申报及管理;
(七)负责纵向项目、平台、团队等相关科研经费的统筹管理;
(八)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维护、科研数据统计上报、汇总分析及科研档案管理。
二、横向项目中心
(一)负责横向项目、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制(修)订;
(二)负责组织校级孵化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和成果转化;
(三)负责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五)负责策划并组织开展科研与社会服务相关学术活动;
(六)负责三项改革、科研合同管理及政府平台备案等工作;
(七)负责横向项目相关科研经费的统筹管理;
(八)负责横向项目、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相关数据统计上报、汇总分析等。
三、社会服务中心
(一)负责社会服务、ORU 组织、创业孵化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制(修)订;
(二)负责学校 ORU 组织的管理和运行支持,包含目标考核、过程管理和资源支持等;
(三)负责组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结题;
(四)负责外部社会服务资源拓展与关系维护;
(五)负责策划并组织开展科研与社会服务相关内外部展会活动;
(六)负责学校创业孵化器的运营和管理;
(七)负责学校创业基地、基金、扶持及补助的申报和评审;
(八)负责社会服务、创业孵化相关经费的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