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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9-03-28

一、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参与学校有关部门制定属于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文件;

二、督促、检查有关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特殊案例;

三、调查、了解女教职工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有关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影响的研究工作;

五、针对女教职工的思想、特点和文化技术素质状况,开展具有特色的教育,提高女职工两个素质;

六、组织学校女教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做好女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的教育工作;

八、女职工委员会根据自身的特点,独立开展工作,并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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