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通知
2023-12-01

2024年上半年征兵报名已全面展开,热烈欢迎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名!


亲爱的同学们,一代人有一代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的担当,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当代青年要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奋勇争先,我们要走好今天的长征路,勇于到部队的环境去锻炼自己强壮的体魄、坚实的脊梁、不屈的斗争精神。“清澈的爱,只为中国”,已成为当代中国青年发自内心的最强音,人民军队热情欢迎你们加入这个光荣而辉煌的集体,让青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军梦中绽放光彩!

同时,根据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征兵报名工作,高标准完成上级赋予征兵工作任务,确保今年“一年两征”任务圆满完成。根据雁塔区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要求,我校2023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开展,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3年12月1日 至 2024年2月18日18时;

女兵:2024年1月1日 至 2024年2月18日18时;

全国征兵网征兵报名网址是http://www.gfbzb.gov.cn。

二、应征报名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

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新兵征集程序

男兵:先进行兵役登记,2024年2月18日前应征报名,2月中上旬开始体格检查、政治考核,3月上旬开展役前教育训练,3月中旬新兵起运。

女兵:2024年2月18日前应征报名,2月中旬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一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择优遴选通过一定比例初选预征对象,2月中旬开始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3月上旬开展役前教育训练和综合素质考评,3月中旬新兵起运。

四、征集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军法〔2021〕62号《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28,女性17≤BMI<24。其中28≤男性BMI<30,且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各适龄男性学生依托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填写兵役登记信息。已参加兵役登记且有意愿进行2023年参军报名的同学点击“应征报名”继续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网上应征报名就完成了。

参军任务既可以选择户籍所在地,也可以选择学校所在地。从学校入伍应征地填写: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欧亚学院。

五、参军优待政策

(一)政治荣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涉及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该法自2021年8月1日施行。

2.《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对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等做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

3.全面落实挂“军属光荣”牌、立功受奖上门送喜报活动。

4.批准入伍的高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在学校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晋升军士的复学后,在陕西省“三好学生”评选表彰中优先评选,不受名额限制,颁发荣誉证书。

5.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复学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10分。

6.高校在综合奖学金(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评先、实习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在就业创业方面优先推荐和扶持。

7.定向培养生服兵役义务优先。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含企业委托培养)高校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新生)符合征集入伍服现役条件的,应当按照《兵役法》等法律规定,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服义务兵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协议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参军入伍。

(二)学业保障

1.高校召开大学生入伍欢送会,为其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度。

2.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3.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班学生参军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对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在服役期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院校发给学位证书。对上半年入伍的高职(专科)、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可免毕业实习、论文答辩,高校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征毕业生参军优惠政策。

4.放宽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陕教〔2022〕6号)规定,从陕西省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根据本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应征青年服兵役前正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优先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6.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安排8000人以内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下达。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环节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加分政策,高校也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经济优待

1.部队发放津贴。以部队发放金额为准。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生2500元/月,高中生2000元/月。如果西安市应征所在区(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上述全省统一标准的,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由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八一”前发放,义务兵服役2年期间,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2022年度,各区(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新城54302元/年,碑林53643元/年、莲湖53816元/年、雁塔55109元/年、灞桥45389元/年、未央50655元/年、阎良45863元/年,长安47197元/年、高陵43704元/年,其余区县结合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学历标准发放,目前,西安辖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省最高,西咸新区46931元/年。

3.“高原条件兵”奖励金。审批定兵环节被确定为“高原条件兵”参军入伍的,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由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

4.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学生每学年提交一次申请材料,高校统一审核汇总上报,通过省级资助部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次年,财政部审核通过后下拨资金,由高校支付到大学生士兵指定帐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部队按每人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补助;

6.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本省接收的自主就业城乡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的经济补助金为退役时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应当在士兵退役翌年7月底前由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兑现。2022年,西安市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性经济补助金约46000元。

7.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由军队财务部门在其退役时一次性结算,转移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计入个人账户。

8.另外雁塔区还制定高学历一次性奖励金:大专8000元,本科以上10000元,返校应征食宿、路途补助等政策。详情请到区征兵办公室和高校征兵工作站咨询。

(四)就业保障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兵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3.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适当放宽,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可面向反恐特战等退役士兵招录。县以下一线执法职位、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招录,应拿出一定名额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退役残疾军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的专设公务员招录职位。

4.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可享受加分优惠: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加15分,荣立二等功的加10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③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荣誉等级加分。

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入伍时,可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的各项待遇。

⑥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国防教育机构岗位等,优先选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⑦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选择接受1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五)成才进步

1.报考军校。①学历要求: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②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含上半年入伍可以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班学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③服役时间: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军队体检合格,个人历年的考核结果和年度军事训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①学历要求: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其中,本科毕业的,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是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学历的毕业生;②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止当年1月1日);③其它推荐条件:入伍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并符合提干有关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优先推荐提干:(1)中国共产党党员;(2)“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相关专业毕业的;(3)所学专业为军队建设急需的;(4)担任过建制班班长半年以上(截至当年6月30日);(5)专业技术尖子;(6)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7)体育运动队骨干。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①学历要求: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②政治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③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大学生,入伍当年正常毕业且取得学历学位的符合提干学历条件),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保送入学其他有关条件。④在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和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者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2次三等功奖励,或者相应层次表彰,或者系获得军队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课题主要负责人;其中,获得1次战时三等功的,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或者一类、特类岛屿部队的优秀士兵获得1次三等功的,可以视为符合本款条件。

4.选改军士。义务兵选改为军士,通常应当服现役满2年。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具备《军士暂行条件》规定的军士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参加军士选改:(一)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二)获得四等战功、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相应层级表彰的;(三)担任班长职务的;(四)取得与拟选改岗位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五)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六)再次入伍的。选拔补充为军士的,首次授予军衔通常授予下士军衔;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士兵、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军士、再次入伍士兵等,根据其学历层次、工作经历和服现役时间,可以授予中士以上军衔。大学就读时间与以往服现役时间视为服役时间。

六、从西安市参军入伍八大优势

从西安市参军入伍八大优势

优势1:优待更加实惠。从2023年8日1日起,西安市各区(县)将为从西安应征入伍的义务兵父母(抚养人)购买两年期人身意外保障,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给予两次定点医院免费体检;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录计划;从西安报名应征且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毕业生,视情给予交通和食宿补助;

优势2:区位优越明显。西安地处省会城市、是城市商贸核心区,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汇聚,交通便利,教育资源丰富,生活方便快捷,是大学生参军安家落户首选理想地之一;

优势3:征集任务较多。西安是兵员征集大市,每年征集任务数量占全省五分之一,是全省其它地市的3至10倍,参军兵种军种方向更多,可供选择参军去向更加多元;

优势4:参军更加容易。大学毕业生在西安参军竞争优势明显,空间较大,按照毕业生参军优先原则,西安市征兵办规定,双合格大学毕业生未全部批准入伍的,不得批准其它学历青年入伍;

优势5:参军更加便利。高校大学生选择从本校应征入伍,在办理入伍档案、补偿代偿学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相关手续,所在区县征兵办和高校竭诚服务保障,无论是外地学生还是本地青年,在西安报名参军,执行同样征兵政策标准,想在部队长期发展,后期对接办理学籍档案将更加方便;

优势6:创业渠道多源。西安市各类就业培训和招考招聘体量大、渠道多,就业创业平台资源更加丰富,按照从哪里来退役回哪里去的规定要求,从西安入伍退役返回西安的,大部分就业岗位对退役大学生给予优先优待,选择性更强;

优势7:经济优待较好。西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从西安辖区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省最高、全国前列,高职(专科)大学生从西安部分区(县)应征入伍比从其他地市应征入伍每年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方面多领取近2万元,应征地不同,两年多领取4万余元,为家庭减轻不少负担,也为自己退役就业创业奠定经济基础;

优势8:享受“四个优先”。高校所在地区县提前为应征大学生进行初审初检,对身体边缘问题项目的,一对一精准细致指导,提供身体调养建议,设计参军路线。体检过程中,大学毕业生做到随到随检,应检尽检,除器质性疾病外,大学毕业生体检不作单科淘汰,复查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

七、2024年上半年征集重点和参军优势

上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优势1:错峰应征参军竞争小。达到毕业要求的高职(专科)毕业班生和毕业生参加上半年应征报名,可以避开下半年本科毕业生的应征“热潮”,错峰应征竞争更小。

优势2:入伍与毕业压茬连接。上半年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相当于提前半年毕业,同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优待政策。

优势3:入伍与考学无缝对接。上半年入伍的,服现役满1年,翌年6月份即可报考军校。如果下半年入伍的要报考军校,比上半年入伍的晚1年时间。

优势4:同样享受免试升读本科。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班学生从陕西省入伍的,也可以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就读成人本科。这对于有学历提升愿望的高职(专科)学生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政策。

优势5:同样享受优先转改军士。义务兵已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含符合毕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服役满1年,可参加军士选改。在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前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大学生义务兵,在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为服役时间。

优势6:先期体检有利身体调养。上半年应征,由于时间紧迫,很多学生没来得及做视力校正或者手术不满半年,体重、血压等部分项目不合格的,通过上半年应征体检,可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调整身体,为下半年应征做好准备。

详细参军优待政策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或“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征兵”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到辖区区(县)征兵办公室、高校征兵工作站咨询。

八、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其中,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陕司〔2016〕15号)文件精神,秋季入学报到的陕西省籍大学新生和正在高中阶段学习且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兵役登记证》,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二级分院、青年社区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法》等兵役法规,站在依法履行国防行政职责的高度,坚持大事大抓,务求工作落实,为年度征兵和完善国防动员潜力数据提供坚实基础。

2.深入宣传。请各二级分院、青年社区广泛宣传兵役登记制度,动员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男性学生参加兵役登记,有意愿的同学可参加应征报名。引导学生认识到参加兵役登记不等同于应征入伍,没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也必须履行法定登记义务,讲清兵役登记和报名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联系。

同时,向广大适龄青年讲清依法进行兵役登记是《兵役法》明文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必须之举,是国家掌握人民武装动员潜力的现实需要,不论是否有参军服现役的意愿,都应该做到应登尽登,对拒绝登记,据不履行兵役义务的,坚决依法惩处。以往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同学,可在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更新至2024年。往年未参加兵役登记且符合登记条件必须进行补登。

3.报名后自行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简称“预征表”)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预征表主要经历栏中,填写阶段为小学至大学,要求字迹工整,不能涂改。所在社区辅导员对学生本人在校期间表现以及文化程度进行鉴定签字后,从学校入伍同学到所在院系加盖分院行政公章(地方入伍学生根据当地武装部要求,选择加盖分院或者学院行政公章)。

4.有意向参加2024年下半年征兵报名的同学,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西安欧亚学院征兵工作站咨询电话:029-88738280

联系人:李老师

西安欧亚学院2024年上半年征兵报名QQ群1:760435525

西安欧亚学院2024年上半年征兵报名QQ群2:760563890

备注:以上征兵QQ群只能添加其中一个群,统一接受相关通知,了解相关征兵进程。


西安欧亚学院征兵工作站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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