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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证

第一条 凡本院教职员工均可凭本人工作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办证教工需交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第二条 新生办证应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与学习委员负责收齐本班同学照片(每人一寸照片一张)及办证押金伍拾圆整,于十月中旬统一交图书馆办公室办理。

第三条 办证押金收据是读者退回借书证时返还借书证押金的重要财务凭证,一旦丢失,后果自负。

第四条 预科部学生升为大专部学生,应将原预科部借书证交回,随所在班级一起重新办证。

2、挂失与补证

第五条 读者不慎丢失借书证需及时到借书处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若发生冒借情况,后果一律由本人自负。

第六条 借书证挂失后两个月准予补办,补证时应由本人提供书面补证申请,经所系部办公室核实签章后,可到图书馆办公室补办。

第七条    补证时间定为每周二下午。 

3、退证

第八条 学生毕业、退学、休学或教职工工作调离时,均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在离校半个月以前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退证手续。

第九条 对还清图书的同学,图书馆办公室将由专人在收款收据上签章证明手续已清,同学即可持该收据到财务处办理退押金手续。